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NGO在环境保护中的推动作用

在一些的案例中,NGO在环境管理中起了一个很大的推动作用。政府公布的污染数据,如果只是在我们手里面的话,就没有什么力量,而NGO通过对公司管理层的接触,一层一层的把这个污染的信息传递给公司的高层;如果是跨国公司的话,最后可能会反应到国外的公司总部里面去,这个对中国管理层的压力就很大,能够很明显的去推动他们进行一些环境方面的整改。

NGO在这些案例里面,更多的是一个推动者的角色,他们不是表面自己的态度,或者是要求自己权益,他们查看政府公布的一些公开的信息,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他们再用这些政府公布的信息去提醒企业做一些事情。这个信息如果只是公布出来而没有人利用的话,就没有什么价值;而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天天拿着这个信息去找这个企业家,说你们在哪个地方做到不好,那么这个企业家,即使他不是很在乎,他也会注意到这个事情。这样这个信息就有价值了。

我觉得NGO在环境管理中可以发挥的作用还有很多。比如公众参与的过程,民众在这个过程中是比较被动的,即使国家要求有很多的信息要公开,比如说建设一个新的项目要公开,但是公开在网络上的信息往往利益相关人并没有去注意到。这个时候,NGO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们整理、跟踪相关的信息,如果发现有需要对利益相关方进行提醒和培训的时候,他们就出来做这个事情。现在的民众对环境这一条的规范,很多还是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NGO里面有很多知道的人,他们就是一种推动的力量,能够把这个事情往前推动一点。

NGO就像社会运行的润滑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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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一办法不仅提出了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四项原则,还明确了公众、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三方的权利义务,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必须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义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并确保其公开的有关信息在整个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比如说:http://www.tjhb.gov.cn/pj5-13/infoPublishList.asp 天津环评中心的公开页面,目前这些信息都是很分散的。

参考: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2681462.html

目前实践中,公众参与以调查表的形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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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环境评价公示制度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项目,都要求征求公众意见。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种种的原因,这些虽然公开了,但却没有能够有效的传递到各位公众的手中。很多的情况下,这样的信息就呆在评价机构的网站的一个角落,毫不起眼。
目前在安庆环保网公示的我市建设项目有:安庆新亚菱化工有限公司亚硫酸氢钠和原乙酸三甲酯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1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联合装置项目、安庆鸿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分子聚酰胺树脂项目。
公示期间,浏览次数总计801次,网友发表意见评论共25条,评价单位收到电子邮件2封,这些评论既有对项目建设支持肯定的,也有对项目建设提出尖锐意见的,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始实行公示制度
  天津市两家比较大的环境评价机构,环科院(http://www.taes.org/index.asp)和环评中心(http://www.tjeiac.com/html/xxgs/index.shtml)在各自的网站上都有一块信息公开的专栏,对于他们最近做的评价都有公示。鉴于他们网站的访问量,在整个公示期间,或许都只能得到几十个的访问量,与安庆的情况也差不多。
  目前唯一知道一次公众参与量比较大的,就是厦门px事件中的环境评价。但是这个是在群众已经高度关注、主动传播之后的结果:
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历时十天的公众参与活动已于12月15日结束。我院共收到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领导办公室转交的公众建议、意见6100余件。其中电子邮件3720余件;电话记录2380余条;市民来函47件,其中六件联署签名(2491人);并进行座谈会两次。——对《厦门市重点地区(海沧南部地区)功能定位与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主要意见的回复
  如果能够将相关信息公布在建设地的政府网站、社会主流媒体上,是否比目前的工作模式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另外,NGO在这方面也可以做一些信息的整合、传播,这是一个相当有价值的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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